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公佈,香港證券市場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規定。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預期分別於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實施,但仍需視乎系統測試及市場演練情況而定。
在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下,相關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將須為其每名客戶編配券商客戶編碼,並將券商客戶編碼附加於其客戶的證券交易指令。它們亦將須就在聯交所發出證券交易指令或進行須向聯交所作出匯報的非自動對盤交易的客戶,向聯交所的數據資料庫提交有關識別信息(即客戶的名稱及身分證明文件資料)。
為此,我司需要得到閣下的明示同意,否則,我司將無法向閣下提供或繼續提供香港證券市場交易服務。如閣下希望於香港證券市場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仍繼續進行香港證券市場交易操作,請閣下仔細閱讀並簽署“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的更新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並將已簽署的同意函電郵或郵寄至我司,或可登錄http://bcan.gyzq.com.hk:7714 在線提交同意書。否則,於相關制度實施後,閣下如未能向我司提供上述同意,可能意味著不會或不能夠再(視情況而定)執行閣下的交易指示或向閣下提供證券相關服務,惟出售、轉出或提取閣下現有的證券持倉(如有)除外。
表格下載:「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的更新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如欲了解更多有關香港證券市場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網站: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新聞稿
https://apps.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21PR82
香港交易所參考資料
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Securiti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HKIDR?sc_lang=zh-HK
常見問題
https://www.sfc.hk/TC/faqs/Investor-identification-and-OTC-securities-repor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