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留意到一家名为智通达(香港)有限公司Zhitongda(Hong Kong)Limited的公司私自使用我司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注册取得的,CE编号为:BDV271,序列编号为:(F)241629的牌照对外宣传,冒充香港证监会的持牌公司。该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秩序,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为警示和保护广大投资者,现我司郑重声明如下:
1. CE编号为:BDV271,序列编号为:(F)241629,签发日为:2014年10月30日的香港证监会牌照是我司于香港证监会注册申领并合法拥有的牌照,我司从未授权智通达(香港)有限公司使用或对外宣传;
2. 智通达(香港)有限公司并非香港证监会持牌公司,该公司身份信息无法核实,请众投资者谨慎防范,勿轻信受骗;
3. 智通达(香港)有限公司这一行为已受到我司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如有任何不法行为,我司将报警或采取法律途径处理。
特此声明!
国元融资(香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