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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的更新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发稿时间:2023/3/13 9:57:46 供稿:

尊敬的客戶:


有關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的更新個人資料聲明同意書


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 於2021 年8 月發佈的《有關在交易層面上對香港證券市場實施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建議以及為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 上市的股份引入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的建議的諮詢總結文件》,國元証券經紀(香港)有限公司(“國元証券經紀”)須要向客戶收集最新的客戶識別信息及就收集及處理客戶的個人資料取得客戶的明示同意以符合要求。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公布,香港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將於2023年3月20日推出,及場外證券交易匯報制度計劃於2023年第二季後期實施。閣下如未能向本公司提供上述同意,可能意味著本公司不會或不能夠再(視情況而定)執行閣下的交易指示或向閣下提供證券相關服務,惟出售、轉出或提取閣下現有的證券持倉(如有)除外。

為了確保閣下的戶口正常運作,請盡快於2023年3月15日或之前以以下方式提交同意書
1.郵件方式發送到我司客服部郵箱,電郵地址爲:cs@gyzq.com.hk,或
2.郵遞至本公司地址:香港中環康樂廣場8號交易廣場三期17樓,或
3.可登錄 http://bcan.gyzq.com.hk:7714 在線提交同意書

證監會要求身分證明文件類別的優先次序如下:
(a) 就個人客戶而言:(1) 香港身份證;(2) 國民身分證明文件;(3) 護照。
(b) 就公司客戶而言:(1) 法律實體識別編碼(“LEI”)登記文件;(2) 公司註冊證明書;(3) 商業登記證;(4) 其他同等文件。
(c) 就屬信託的客戶而言:就受託人屬個人而言:(1) 香港身份證;(2) 國民身分證明文件;(3) 護照
就受託人屬公司而言:(1) 法律實體識別編碼(“LEI”)登記文件;(2) 公司註冊證明書;(3) 商業登記證;(4)其他同等文件。
(d) 就聯名帳戶的客戶而言:就聯名帳戶内的每個個人而言:(1) 香港身份證;(2) 國民身分證明文件;(3) 護照。

請注意,證監會嚴格要求客戶根據上述身分證明文件類別的優先次序提供客戶識別信息。閣下也需要不時向本公司提供更新的客戶識別信息,以確保我司保存的客戶識別信息是最新的。如閣下的身份證明文件上的資料有任何變化,請提供以下表格及身份證明文件的核證副本郵遞給我司,以便更新。

更新資料及帳戶覆檢通知書-個人或聯名
更改戶口資料通知書-機構

如對上述事宜有任何查詢,歡迎隨時致電客戶專用熱線:(86)400-888-1313或(852)3769-6828與客戶服務主任或閣下之客戶經理聯絡。

感謝閣下一直以來對我們的支持!

此致
國元証券經紀(香港)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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